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兴宁区三塘镇那垌坡有一个养鸡场,产生难闻的臭气,滋生苍蝇,养殖污水排到投诉人的农田,导致投诉人的农田无法种植。
(1)投诉反映的养鸡场实为广西华桂源种禽有限公司养鸡场,位于兴宁区三塘镇四塘社区那垌坡,现存栏量约18万羽蛋鸡。(2)该养鸡场鸡舍为密闭式结构,采用干清粪工艺,鸡笼下方铺设益生菌垫料与鸡粪混合,通过益生菌发酵减少臭气产生;配套建设有粪房18个,粪房及清运车辆均作密闭处理,产生的鸡粪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养鸡场养殖区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有188个沉砂池,19个污水三级沉淀池(污水收集池),均为密闭式。(3)2021年5月6日,兴宁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该养鸡场粪房临时暂存间均设置为全封闭结构,鸡舍为封闭式结构,并设置换气系统,靠近鸡舍有异味,现场发现有苍蝇滋生现象。但在该养殖场场界一带未闻到明显异味,也未发现苍蝇滋生现象。(4)经核查,该养鸡场养殖产生的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排至污水收集池暂存,用于灌溉场内菜地,污水全程由全封闭PVC污水管收集输送;场区雨水经场内、外三面光雨水沟排至农灌渠,不直接进入农田。现场未发现有养殖污水外排现象,也未发现养殖污水排入雨水沟进入外环境的痕迹。养殖场周边田地未发现受养殖污水污染导致无法种植现象。
(1)兴宁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该养鸡场一是做好场区的环境卫生,对鸡舍周边区域采取有效灭蝇措施;二是做好鸡粪清运管理工作,避免鸡粪散落场内冲刷进入雨水沟。(2)下一步,兴宁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该养鸡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继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养殖污水不外排。同时,组织该养鸡场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
1.思贤路51号汇宇综合商住楼有家餐饮店(全州醋血鸭饭店),该商住楼不具备餐饮条件,未安装有专门的油烟通道,产生的油烟直排,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2.思贤路45号新实惠牛肉牛杂火锅店,不具备餐饮条件,未安装有专门的油烟通道,产生的油烟直排,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1)投诉反映的“全州醋血鸭饭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宁市沙头醋血鸭饭店,位于汇宇综合商住楼二层,该商住楼未设置专用排油烟管道。(2)投诉反映的“新实惠牛肉牛杂火锅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广西怡粒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创投中心(商业楼)一层商铺。(3)青秀区政府2021年5月6日组织现场调查核实,一是南宁市沙头醋血鸭饭店厨房未设置在汇宇综合商住楼内,厨房位于毗邻商住楼南面的一栋居民自建住宅楼二楼,经营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油烟管道引至居民自建住宅楼楼顶排放。该店产生油烟扰民问题主要是由于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二是广西怡粒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厨房内安装有一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铁皮烟道引至该店门口南面一楼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已于2021年4月30日要求公司限期撤除厨房炒炉、烧烤炉,并对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5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落实整改工作。
(1)现场责令南宁市沙头醋血鸭饭店经营者加强对已有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经营时产生的油烟达标排放。(2)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继续督促新实惠牛肉牛杂火锅店、广西怡粒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餐饮项目的监督管理,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
白沙馨园6栋3单元楼下有个杂物房长期养鸡,产生的气味刺鼻,晚上鸡鸣,对邻里的生活产生影响。
(1)投诉反映的白沙馨园位于江南区白沙大道1-21号,属于白沙村的回迁安置小区,小区共有16栋,每栋1楼设有杂物房,有物业和业主委员会。(2)2021年5月4日,江南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赴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6栋3单元一楼的672号和633号杂物房内确有养鸡现象,其中672号杂物房有两只活鸡,633号杂物房约有六七只活鸡,在杂物房门前能闻到一定的刺鼻气味。
(1)2021年5月4日下午,分别在白沙馨园6栋3单元入口大门及672号和633号杂物房门口张贴《期限整改通知书》,要求饲养家禽的居民于2021年5月5日12时前自行清理,逾期不处理将给予没收,同时处于罚款。截至2021年5月7日,672号和633号住户均已自行清理一楼杂物房内的活鸡,臭味基本消除。(2)下一步,江南区政府将举一反三,对该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北湖路与唐山路交汇口,大东南餐馆抽风排放管道距居民小区约8米,餐饮经营过程中抽风机噪音,油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该餐馆餐厨废水也乱排,产生黑色的沉淀物非常臭。多次投诉,该餐馆反反复复虚假整改,逼得旁边小区内一些住户无奈搬离。
(1)反映的“大东南餐馆”为南宁市大东南人家餐厅,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南路10号综合楼二层,主营餐饮服务、烟草零售。(2)2021年5月6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餐厅厨房内设置5个炒菜炉、2个多用煲仔炉,1台油烟净化器,1台抽风机。该餐厅与其他餐饮店共用一个专用油烟管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处理后进入专用管道至楼顶排放。 现场检查发现该餐厅油烟净化器已生锈,周边有废油溢出未及时清理,净化效果不佳;抽风机未落实隔音措施;未设置隔油池,餐饮废水排入广西新之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内的化粪池,再排入市政管网。(3)经对2017年以来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梳理,未找到关于“大东南餐馆”的相关投诉。
(1)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5月7日向南宁市大东南人家餐厅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餐厅清理维护油烟净化器,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得到有效处理;配套建设隔油池,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对抽风机加装隔音降噪设施,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目前该餐厅正在整改中。(2)下一步,西乡塘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继续指导督促该餐厅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扰民问题。
投诉人使用卫星遥感监测看到,在武鸣区宁武镇(秀山村、华山村、建丰村等村子)范围内,从2010年以来当地审批了多家矿山,大量开采导致原先绿油油的山体被严重破坏,且多年来开采后一直未开展任何的生态恢复工作。质疑该区域审批如此多的矿山是否合理。投诉人也到实地考察过,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大量飘散,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花花大世界公园也经常被矿山开采产生的粉尘污染。
(1)经调查,投诉反映的宁武镇建丰村未设置有矿山;华山村及其附近设有3个执证矿山、1个废弃无主矿山遗址,其中3个执证矿山均能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工作,并按要求缴纳治理恢复基金,1个废弃矿山2020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时已自然复绿,但2021年5月7日现场核查时发现原已复绿的区域被破坏,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2)经调查,投诉反映的秀山村属西乡塘区管辖范围,原设置有6个矿山,均按要求签订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治理恢复基金。目前,有3家采矿证已到期、矿山资源储量已采完或接近枯竭等,处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阶段;其余3个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目前属于正常开采矿山,开采过程中扬尘防控设施正常运行。(3)武鸣区和西乡塘区辖区内所有矿山的选址、出让均严格按照规划文件执行,审批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受理并依法依规审批发证。(4)花花大世界公园周边原设置有3个矿山,现已关闭多年。其中广西武鸣县广兴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并通过验收;武鸣县甘圩镇金盛石场大部分面积已完成治理和复垦,待下一步解决群众坟墓问题后再继续实施治理;武鸣县宁武镇旧岑龙山石场旧址是安全隐患排险施工项目,目前正在开展排险工作。现场发现排险施工过程中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1)武鸣区政府组织对宁武镇华山村历史遗留矿山部分区域遭破坏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解决好武鸣县甘圩镇金盛石场群众坟墓问题,加快实施对西南面两座独立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对排险项目的施工单位广西鑫磊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其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2)西乡塘区政府已要求秀山村正常开采的3家采石场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对采石场运输车辆驶入公路前规范装载和覆盖、清洗轮胎,并对对矿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做好粉尘防治工作。(3)下一步,武鸣区政府和西乡塘区政府将督促已停产的采石企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指导监督正在开采的矿山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1.安湖路美食街一家油炸餐饮店,每天凌晨四五点开始营业,抽油烟机噪声污染。2.美食街晚上顾客喧哗声噪声污染。
(1)投诉反映的安湖美食街位于安湖路1号,承包商为南宁宏开投资有限公司。美食街分为1、2号楼, 1号楼南面为居民住宅区,2号楼北面为建筑工地。美食街内大排档聚集,商铺较多,晚上夜宵、闲逛人员聚集。(2)2021年5月4日青秀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未发现投诉反映的油炸餐饮店。经了解,2020年7月承包商将第B11商铺出租给一油炸餐饮店,该油炸餐饮店已于2021年5月1日停业搬迁,现场检查时店内厨房设备已撤除。(3)经对安湖路美食街、平湖路等地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有食客在安湖路美食街进行消费,存在大声喧哗的行为。(4)投诉反映的烧烤店为南宁市吾仟串餐饮店(招牌为舞串宜州烧烤),经查该店油烟排放口不符合环保要求。(5)经对悦颜千千色美妆店进行检查,该店在营业过程中有播放音箱进行促销广告的行为。
(1)2021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南宁市吾仟串餐饮店存在的上述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目前该店正在落实整改中。(2)2021年5月4日晚,公安部门组织对安湖路美食街进行重点整治,责令相关店铺业主对消费者大声喧哗行为进行规劝,并责令平湖路悦颜千千色美妆店播放促销广告时降低音箱音量,降低对周边住户的影响。(3)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督促相关店铺按期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依法调查处理。
乔利乡古楼村与中鸡村交界处南蛇岭水库旁边有养猪场,疑似偷排养殖废水, 导致水库水质污染。希望核查处理该问题。
(1)投诉反映的养猪场为马山县南蛇岭蓝海立体养殖场,南蛇岭水库位于乔利乡东鸡村、古楼村附近,属于小(一)型水库,工程效益以防洪、灌溉、养殖为主。(2)2021年5月4日,马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一是发现该养殖场建有猪舍2栋,存栏生猪1500头,配套建设有贮粪池和铺设了防渗膜的粪水暂存池,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益生菌减少气味污染;粪污采取水泡粪养殖废水处理方式,处理后的粪水对外供应果场、甘蔗地等施用。现场未发现该养殖场将养殖废水排放至水库的痕迹,粪污设施完好,没有溢出和渗漏情况。二是南蛇岭水库检查时水位较低,颜色较深,2021年5月9日安排对该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三是经核查,下游无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1)要求马山县南蛇岭蓝海立体养殖场完善养殖记录档案,加强消毒灭源和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粪污贮存池的防渗防溢和养殖废水综合利用,禁止养殖废水直排或渗漏外环境。(2)下一步,马山县政府一是对该养殖场养殖废水排放情况进一步跟踪调查;二是根据南蛇岭水库水质监测结果,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三是加强监管,确保水库水质安全。
金洲路南二里1号长江花园小区旁边圣展酒店空调外机、厨房排烟管,噪声、废气污染严重,圣展酒店员工宿舍发出喧闹噪声,影响周边小区居民休息生活,2018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希望督促解决该问题。
(1)投诉反映的圣展酒店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49号,其二楼有一家餐饮店(南宁市加湘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店具体在金湖南路49号圣展独立公社B栋B2铺面1、2号房,该店所在楼栋为商业楼,设有专用排油烟管道。(2)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5月4日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未发现圣展酒店空调外机存在明显噪声。检查时,南宁市加湘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中式厨房、蒸菜厨房、面点厨房三个厨房,中式厨房内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该店所在栋楼楼顶排放;蒸菜厨房无油烟产生,厨房内产生的蒸汽引至该店所在楼栋楼顶排放;面点厨房设置有一条排烟管道用作排风管。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油烟味,空调外机无明显噪声,但该店厨房内使用的抽风机产生的噪声较大。(3)现场检查时,发现南宁市加湘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厨房后方设置有室外应急楼梯,应急楼梯上有员工抽烟聊天,该位置距离长江花园小区较近,员工喧哗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4)2018年6月,青秀区政府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有关该问题的投诉。经查,青秀区政府在群众投诉之前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圣展酒店内新开设的龙门阵餐饮店设置了3条排烟管道,厨房工作时室外排油烟管有明显的声音,已督促该店限期整改。2018年6月11日,经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排油烟管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该店整改工作已完成。
(1)生态环境部门对南宁市加湘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于2021年5月19日前对抽风机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同时,责令该店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做好人员管理,及时约束和制止员工喧哗打闹行为,避免喧哗噪声影响周边居民。该店已按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将通往应急通道的门锁上,避免员工在该处喧哗打闹。(2)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督促南宁市加湘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将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店的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管,及时查处油烟、噪声扰民等行为。
(1)投诉反映的马山县林圩联合村新兴屯人口约1200人,全屯大多数村民有养殖中华田园犬看家护院的习惯。(2)2021年5月4日,马山县政府组织马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林圩镇政府等部门并联合村委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养殖哈巴狗销售的村民系新兴屯本屯居民,其在该屯居民区的一块空地搭建一个约10平方米的小屋专门养殖哈巴狗,狗屋距离周边民房约5米,位于一家村民大门前方。现场检查狗屋中有哈巴狗母狗一只,狗仔三只。当行人经过时,母狗和狗仔发出很大叫声,狗屋旁边有较大的臭味。
(1)马山县林圩镇政府和联合村委要求该村民在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另择养狗地址,并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狗搬离,并做好防疫保洁工作。(2)下一步,马山县政府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
1.良庆区大沙田顺风街二巷有几个宵夜店,特别是肥海美食城,经常通宵经营,食客的猜码声、喧哗声,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2.良庆区大沙田顺风街二巷附近有一个857酒吧,低频音响产生的震动,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1)举报反映的宵夜店为大沙田客运站旁的沿街铺面,肥海美食城是租用大沙田客运站的商铺改造建设的。反映的857酒吧位于大沙田检测站内,其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宁市良庆区捌叁柒餐饮吧,已取得城区文广体旅局的国内艺人营业性演出许可。(2)反映宵夜店噪声扰民的问题,良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肥海美食城及周边餐饮店的部分食客正在进行猜码等易产生噪声扰民的娱乐活动,并存在跨门槛经营行为。(3)反映857酒吧震动扰民的问题,经前期现场调查核实,该酒吧确实存在“低音震动”的问题。
(1)良庆区政府已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对肥海美食城及相关餐饮店跨门槛经营、摊点乱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部分夜间时段大声喧哗的食客进行批评教育,并约谈肥海美食城及相关餐饮店商家,要求其做好现场经营管理,并做好对食客夜间时段禁止喧哗的宣传引导,尽量减轻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良庆区政府已对顺风街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组织人员夜巡,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和依法处理,目前该问题情况已得到明显改善。(3)针对857酒吧震动扰民的问题,良庆区政府已要求酒吧经营者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目前,酒吧经营者已拆除部分低音炮音响设备,同时对隔音设备进行了升级。(3)下一步,良庆区政府将加强巡查,坚持严管重罚,严格落实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夜市扰民抬头之风。同时,督促857酒吧进一步加大减震降噪整改力度。
平乐大道39号绿地国际花都小区3栋楼底的新疆阿黎贡疆羊肉烧烤店,营业时间从下午4点到凌晨4点,油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多次向12345热线、物业等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1)反映的新疆阿黎贡疆羊肉烧烤店为新疆阿黎穆江烤羊肉店,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39号绿地国际花都小区3号楼103号底层商铺。(2)良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该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排烟管道接入商业预留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店外无明显油烟异味。但存在配套处理设施与实际经营模式不匹配、日常管理不规范、占用公共空间用于新疆馕饼制作,并将烤炉放置在店外经营等问题,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异味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3)在对小区公共烟道的排查中,发现3号楼东侧、方圆约30米范围内的住户附近有较明显油烟异味,小区配套的公共烟道存在漏气问题是造成异味扰民的主要原因。
(1)要求新疆阿黎穆江烤羊肉店经营业主将烤炉搬到室内,严禁跨门槛经营,并在现有净化器的基础上加大净化功率、提高净化效果,减轻油烟对周边住户的影响。(2)责令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上海盛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立即对3号楼存在漏气问题的公共烟道进行维修。(3)下一步,良庆区政府将继续对该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进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烟道的整改进展。及时向群众反馈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宾州镇顾明村委大罗村的罗某秋占用投诉人房屋周边的水沟,将垃圾堆放在水沟里,堵塞水沟,产生臭味扰民。
(1)投诉反映的水沟位于宾州镇顾明村委大罗村进村道路右边。(2)2021年4月28日,宾阳县政府曾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常住新桥中学,其在大罗村的房屋多年无人居住,罗某秋户与投诉人坐落为前后屋,投诉人房屋左右两边的水沟是相邻四户共同排放雨水的水沟,该水沟收集的雨水排放到村道旁的大水沟再排放到五一水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水沟有垃圾堆放的情况,水沟排水顺畅,现场亦未闻到臭味,与投诉人相邻的住户每户都有固定用来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经走访群众和询问大罗村村干部,都表示不存在罗某秋占用投诉人周边水沟的事实,同时村民各家各户都实行了门前三包,生活垃圾都是自行收集到垃圾桶,再由村垃圾收集员统一收集转运。(3)2021年5月5日,宾阳县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与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检查当天未发现水沟有垃圾堆放情况,水沟排水顺畅,未闻到水沟臭味。经了解,针对投诉人认为罗某秋占用其周边水沟问题,多年以来,属地宾州镇司法所、土地所、宾州镇政府已多次进行调解。
(1)现场要求一是大罗村继续加强日常环境卫生检查,督促水沟周边住户持续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保持道路干净,水沟畅通,构建和谐邻里关系。二是顾明村委督促相关自然村做好日常保洁,确保村容整洁。(2)下一步,宾阳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一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合理合法诉求。二是加强日常督查,确保清洁乡村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督促顾明村委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自觉性,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四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加强顾明村委大罗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1)“新民路65号档案馆建筑工地”实为新民路6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兴宁区新民路65号原市委大院,该项目于2019年9月进场建设,目前工程处于4#、6#楼基础混凝土浇筑阶段。(2)该项目位于兴宁区老旧城区,周边楼房密集,东临新民路主路,北面为沙井街及交通厅大厅,南面为太阳广场,西面为邕州饭店。因该项目地理位置较为敏感,项目工地在施工建设时使用混凝土搅拌车、吊车和振动棒等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均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3)2019年、2020年生态环境部门曾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2次。2021年兴宁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辖区建筑工地集中约谈会2次,对该项目进行突击检查8次,未发现违法夜间施工行为。2021年该项目共计办理了28个夜间施工许可。(4)2021年5月5日晚上23时和5月6日中午12时对该项目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该项目进行违法午间、夜间施工行为。
(1)对该项目提出管控要求,一是要科学合理编制施工计划,依法文明施工;二是需连续施工作业时,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提前向周边敏感区域公告;三是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沟通,做好解释工作。(2)下一步,兴宁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建筑工地噪声的监督管理,一是要求建筑工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合法施工,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及时向周边群众公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二是部门联动,加强对辖区各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投诉人反映“2020年11月左右,有人私自砍伐位于周鹿镇坛利村六布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0多亩水源林,严重影响该饮用水源点水质,导致流出的饮用水需进行长时间沉淀后方可饮用,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该情况投诉至当地森林公安,公安已将砍伐人进行抓捕,几周后并未作任何处罚直接释放。要求当地政府恢复水源林或者为当地(千人屯)重新选择饮用水水源点”的问题,对调查结果不满意。1.实际砍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两百亩水源林。2.调查结果显示,饮用水符合安全饮水,实际饮用水非常浑浊。
(1)马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2021年4月13日对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2GX9)反映的六布屯水源林和水质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2)经查,六布屯取水点位于六罗山北侧半山腰生,2020年5月以来,六罗山一带共违法砍伐林木101.4亩,但所砍林木均不在马山县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马山县已划定的其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主要砍伐人员依法受到刑事处罚。(3)经4月14日对六布屯群众家水龙头及集中供水水池采样监测,所采样品水体透明澄清,无异味,现场检查未出现饮用水需进行长时间沉淀方可饮用的情况。根据4月19日马山县疾控中心水检验/检测报告:六布屯水池及农户家的检测水样中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检验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其余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标准。
(1)针对六布屯水池及农户家检测水样中的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检验结果不符合饮用水标准问题,马山县政府将召集部门研究,明确牵头和责任部门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六布屯群众饮水安全。(2)如采取消毒措施后,仍无法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则进一步研究另外选点新建饮用水源问题。
青秀区莫村路口经常有流动摊贩在此经营烧烤到深夜,产生油烟和食客喧哗噪声扰民。
(1)青秀区莫村路口”位于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莫村路,地处城乡结合部,周边都是自建房,流动人口多。(2)2021年5月4日晚上,城管部门组织到莫村路口进行核查。经核查,莫村路口确实存在3、4家烧烤摊。在经营时,烧烤摊主在烧烤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食客扔的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
(1)2021年5月4日至今,城管部门每晚在该路口巡查整治,共清除水果流动摊点6处、烧烤摊点5处。要求当事人立行立改,不能占道经营,并对烧烤摊主教育沟通。(2)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安排人员在莫村路口值守,发现占道摆摊摊点将立即处理,减少占道经营乱象,避免噪音、油烟扰民投诉的反弹。
宾州镇往黎塘镇十字路口旁(石化加油站后面)有个生活垃圾堆放场,垃圾臭味污染严重,垃圾污水横流,该问题存在有十几年,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督促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1)投诉反映的生活垃圾堆放场实为宾阳县垃圾场,位于南梧二级公路中石化安顺加油站附近,主要服务县城及周边镇生活垃圾转运,2010年配套3台喷雾机定时喷雾消杀除臭;2018年配套建设1套生活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2)从2010年起,宾阳县政府开始将该场陈年垃圾和当天进场的生活垃圾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2020年底,该场内的陈年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目前,该场每天进场生活垃圾量为300多吨,均及时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3)2021年5月5日,宾阳县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该场周边建有围墙围挡,场内无陈年生活垃圾积存,堆放有约100吨当天进场的生活垃圾,经2台喷雾机喷雾消杀除臭后,在进场大门及场区周边臭气已不明显。该场周边建有污水防渗截流沟,场区西南面建有1座污水收集池,污水经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未发现该场有污水横流情况和污水外排痕迹。(4)据调阅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来看,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021年3月15日对处理设施出水口采样监测结果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5)经走访群众,多数群众反映该场近年来偶尔有臭气散出,在酷热天气及不利大气污染扩散的气象情况下比较明显,但比以往有了明显改善。现场检查发现该场存在少量生活垃圾撒漏未及时清理、进场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喷雾消杀除臭频次不足等问题。
(1)2021年5月6日,下达《环境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宾阳县环卫站立即清理撒漏的少量生活垃圾、按照要求加密对生活垃圾喷雾消杀除臭频次,第一时间清运进场生活垃圾,避免臭气扩散。目前,撒漏的少量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生活垃圾喷雾消杀除臭已由原每2小时1次调整为每小时1次。(2)下一步,宾阳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一是组织开展该场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二是加强该场日常管理,强化生活垃圾喷雾消杀除臭和及时转运工作,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做好周边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四是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的同时,督促该场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清运措施,加强生活垃圾进出场调度安排,完善清运配套设施,确保生活垃圾第一时间清运不积存。
南宁市武鸣罗波镇开发区秀山居民点,有人开办养猪场,导致村里空气充满浓浓猪粪味,并引来蚊虫老鼠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投诉反映的南宁市武鸣区罗波镇开发区秀山居民点,共有7户村民在居民点中养猪,养殖规模1头—50头不等,养殖污水直接排放到下水管道,其中有4家产生的废水经管道流到秀山村公共化粪池,1家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流到房屋后面的渠道,1家产生的猪粪及污水经管道排到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周边住户种菜,1家猪栏周边未看到污水外排。因养殖点没有远离村庄,养殖生猪产生的气味较浓,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1)对7个养殖户下达书面整改文书,要求各养殖户对污水外排问题立即整改,停养或不在居民区范围内另外选址进行养殖。整改期间养殖投喂益生菌,猪粪每日清运,保持养殖场卫生。(2)下一步,武鸣区罗波镇政府对农户养殖猪的搬离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养殖户按时将生猪搬离。
北际路边阳新街2号广利园小区4栋的生活污水排水管断了,直排到路面上,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该问题已经存在几年了,一直无人维修。
(1)投诉反映的广利园小区位于西乡塘区边阳新街4号,该小区竣工于1985年,现属于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2)2021年5月4日上午,西乡塘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小区四栋生活污水溢流,为四栋雨水排水管(未破损)下水口处流出。该雨水管由楼顶经过居民阳台直通一楼地面(该小区因设计问题,雨水管排水口未连接下水道)。该处生活污水溢流原因是小区四栋个别居民为个人便利私自改造雨水管,用于排放使用洗衣机时产生的生活废水,造成生活污水溢流。
(1)2021年5月5日,西乡塘区边阳社区对该小区需要加装排水系统点进行统计并进行施工改造。目前,该小区四栋雨水管排水口已经加装排污管道,引导生活污水直达下水道。(2)下一步,西乡塘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一是加强对广利园小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加强对无物业小区的环境问题开展整治,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南宁海关2014年联合下文指定处置电子电器产品及线路板危险废物的定点企业,但是在海关部门将罚没的危险废物交由该公司之后,实际该公司并未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直接将其倒卖,从中获利,导致非法走私物品再次流入市场。该公司通过关闭监控、夜间装车、使用下游买家的视频等方式欺骗监管。该公司的行为导致危险废物未能得到合格无害化处理。
(1)投诉反映的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位于邕宁区五合临港工业园内,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托处置的物品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电路板。(2)经2021年5月4日、6日邕宁区政府会同自治区、南宁市及邕宁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现场执法检查,该公司无深度处理及深加工能力,海关移交的危险废物经破碎分拣处理后,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要求合法转移至台州碧秀公司、贵州朝晖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存在非法倒卖现象。(3)经抽查监控视频(对2021年每月均抽查)核实,该公司监控视频每天24小时开启,其间有两次因为跳闸及停电导致短时间空白,有工作记录可查。比对该公司报送给海关部门的视频,未发现使用下游买家视频欺骗监管的问题;该公司环境管理较规范,厂区无脏乱现象。
(1)2021年5月4日、6日,邕宁区政府连续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督促该公司完善各种经营台账,针对海关罚没物品处置,完善台账、处置视频,另行建档备查。目前,该公司针对海关罚没物品处置已另行设立台账。(2)下一步,邕宁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和指导,要求企业抓好环境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生产。
1.南宁市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的水泥制品加工厂,生产时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严重扰民,废水乱排。
2.南宁市经济开发区吴圩镇白村蕾蕉坡附近的木板厂将污水排到下游河流,场区脏乱差,反映到有关部门,未得到处理。
(1)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和良庆区政府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分别组织开展对辖区水泥制品加工厂的排查整治工作。(2)兴宁区共排查出涉嫌“散乱污”水泥制品加工点8个,均未配套建设有环保设施,其中3个已完成拆除,5个待进一步处理。(3)西乡塘区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企业有14家,其中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10家,大部分企业均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施及厂区喷淋系统,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清理厂区道路扬尘、喷淋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江南区水泥制品企业有20余家,主要噪声源为振动加压成型机,主要粉尘污染来源为物料洒漏在场地车辆碾产生扬尘,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2020年以来江南区共接到相关噪声投诉5条,经协调处理,噪声污染问题得到缓解。(5)良庆区排查出6家涉嫌“散乱污”水泥制品加工厂,均未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配套建设有治污设施。(6)投诉反映的木板厂所在场地现由广西南宁百晟达林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并出租给木材加工散户,主要从事木材单板、拼板加工,其中加工单板约有20户,加工拼板的约有220户。2021年5月4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部分木材加工厂正在进行加工作业,生产作业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汇入中心区水泥路污水管道,再经收集池收集用于农业灌溉。但加工厂雨污分流不完善,木皮、木屑、木糠清理不及时,场地卫生较差,部分场地未进行硬化,导致雨天木屑木糠随雨水流入蕾蕉坡河道,对蕾蕉坡河道产生影响。
(1)针对非法水泥制品加工点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格依法予以查处,严防已拆除的加工点死灰复燃,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合法水泥制品加工厂,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加强洒水降尘和隔音降噪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目前,兴宁区政府正在对5家“散乱污”水泥制品加工点的查处工作;西乡塘区政府要求企业加强洒水降尘工作,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江南区政府要求企业加强洒水降尘工作,做好物料的覆盖,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实施隔音降噪措施;良庆区政府责令企业对砂石堆进行覆盖,目前6家水泥制品加工厂已停业整顿,下一步将对6家水泥制品加工厂的用地手续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针对七坡林场永红分场内木材加工厂存在的问题,一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蕾蕉坡河道积水进行采样监测;二是约谈七坡林场永红分场、百晟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尽快落实整改;三是下达《关于责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七坡林场永红分场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完善场地雨污分流措施和场地硬化,及时清运木屑、木糠及生活垃圾,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加强场容场貌管理,禁止生活污水外排。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加强监管力度,及时跟进改落实情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百龙滩镇和发强造纸厂,排出的工业废气非常难闻,废气中有时带有白色粉末飘散出来,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多次投诉到马山县生态环境局,均未处理。
(1)投诉反映的广西和发强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马山县百龙滩工业区,该公司建设有3台锅炉,锅炉废气经炉内石灰脱硫、炉外石灰和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布袋除尘后排放,碱回收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因工艺改进,2020年3月已申请报备暂停使用1台25吨/小时锅炉。(2)2018年曾接到有关该公司臭气烟尘扰民的投诉,经调查和处理,该公司已停用含硫助剂,并对臭气回收系统等进行整改,并更换碱炉电除尘电极板。经2020年5月、11月、12月,2021年4月该公司自行监测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废气排放指标均在相关标准限值内。但在臭气处理系统偶尔发生意外故障时,会出现臭气扰民的情况,经过整改和工艺改进,臭气扰民情况已改善。(3)2018年以来,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加大了检查频次,2018年4月,原马山县环境保护局部分工作人员轮流到百龙滩电厂生活区留宿,对反映臭气问题开展现场检查。(4)2021年5月1日、2日,马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制浆工段、抄纸车间正常生产,在厂区及周边、百龙滩电厂大门未闻到明显异味,未发现有烟尘飘落痕迹。
(1)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督促其依法依规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完善与周边单位、居民沟通机制。(3)督促该公司加强对厂区周边的排查和走访,与周边单位、居民做好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南宁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缓慢,县级监测机构人员抽调、借调、在编不在岗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测体系的正常运转。希望督促各级有关部门重视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问题,加快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改革步伐,同时统筹人员编制问题,确保环境监测能够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
(1)2019年4月24日南宁市印发改革方案开启南宁市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将现有五县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收到市级,在整合现有县(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市本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2019年11月,根据批复文件原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调整为自治区驻南宁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部分人员上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管理,部分人员员留在南宁市。(2)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需要,已计划将现有五县一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上收到市级,相关筹建工作已多次向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委组织部等进行沟通汇报。由于自治区从2020年3月开始对南宁市开展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工作,目前工作未完成,受政策影响,新机构的性质、级别、编制等问题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3)由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及各派出机构近三年均未能招录补充公务员(参公人员),大量空编(空编率24.6%)和人员老化(45岁以上人员占58.7%)造成人手短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基层执法任务重,在保证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从县级监测机构抽调一些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同时协调增补聘用人员补充至监测站协助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1)积极主动对接市委编制、组织部门,结合职责配合加快环境监测改革步伐,稳妥有序推动县区监测机构改革,争取在2021年底前将县级环境保护监测机构上收市一级管理。(2)做好政策解释、稳定思想、改革进展通报等工作,争取县区监测站干部职工理解支持。(3)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部署,安排人员参加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4)待部分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安排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同时,对于抽调在基层生态环境局执法一线的人员,待政策允许开展公务员招考,执法人员得到补充后,再逐步将抽调人员安排回原单位工作。(5)探索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模式的县区级“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监测技术培训,统筹使用工作人员,推动派出五县一区生态环境局与监测站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4月22日向督察组反映:“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天池山广场旁有两个水池,水质很脏、很黄,水质腥臭,长满水草,从未进行清理,水草腐烂产生臭味。广场旁边公共厕所也未及时清扫,产生臭味污染。”还没有看到任何的整改。
(1)青秀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2021年4月23日对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2GX2)反映的该水池和公共厕所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2)南宁市仙葫开发区仙葫大道中9号天池山小区前广场内有两个水池,其中一个为喷泉景观池,一个为湿地景观池。公共厕所位于水池旁的正南10米处。(2)2021年3月根据群众投诉已安排人员将喷泉景观池池水排干,拆除已损坏的喷泉设施并清理池底淤泥、杂物及其他垃圾后,为该水池铺设注水水管,并重新注入干净的水源。(3)2021年4月22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已安排人员将湿地景观池中的杂物和垃圾清理完毕。(4)2021年5月6日,仙葫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到现场核查,感官上两个水池均无明显异臭。喷泉景观池内的水是无流动性的死水,长时间未换水后水体会变青黄色,无水草生长。湿地景观池内已无水,但有水草和少量垃圾、杂物。在广场旁边的公共厕所每日都有保洁人员进行保洁工作,并未发现未及时清扫产生明显臭味污染现象。
(1)仙葫开发区管委会5月6日再次安排人员对湿地景观池中水生植物进行完全清除,目前需要对池中淤泥进行暴晒,待暴晒完毕后再重新注入水源。(2)在加强该公厕日常管护的基础上,5月5日多安排一次点檀香、消杀除臭工作。(3)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对天池山广场两个水池进行改造提升,督促天池山小区物业对广场水池附近的下水管道进行检查疏通,避免再次出现管道堵塞污水反冒进入水池影响水质的情况。同时做好辖区内道路环境卫生、公厕卫生等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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